“十二五”期间必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
“十二五”期间必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
2011-04-22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作者:admin   点击数:3204   分享到:

本网讯(记者  宿可 421-2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酵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常务理事(扩大)会议上,国家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综合处处长韦洪莲指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我国环保形势依然严峻,必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,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满意度。

会上,韦洪莲在题为《我国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措施》的报告中,总结了“十一五”期间我国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,并重点介绍了 “十二五”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。

韦洪莲称,“十一五”期间我国已超额完成了总体污染减排目标,环境质量持续好转。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成效明显,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、上海世博会、广州亚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;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,饮用水环境安全问题得到初步保障;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,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;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,出重拳、用重典,扎实推进工作;污染防治政策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完善,防治理念从末端治理到全过程控制逐步科学化,防治工作从局域到流域,区域范围逐步扩展。总体说来,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、重点突破,取得了积极的进展。

在讲到“十二五”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时韦洪莲指出,目前我国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,需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,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满意度。他提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继续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,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;坚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,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;坚持以防为主、防治结合,逐步建立起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和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;坚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,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技术、行政和信息公开手段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,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,努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。

总体上讲,要重点围绕水、空气和土壤三大环境要素,突出重金属、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项污染物。在区域流域和污染源两个层面,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两个手段,努力全面改善环境质量,逐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满意度。

韦洪莲讲到六项政策措施: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,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;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,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;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,逐步开展耕地污染治理;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,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;继续强化管理,扎实推进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;全面推进、重点突破,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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